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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护健康 法治同行——民法典宣传月・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

发布时间:2026-05-28 来源:电白区中医院阅读量:
2026年5月是第6个民法典宣传!
      为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,规范行业治理,卫生健康领域以民法典宣传月・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重点,全面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以下称《民法典》)普法宣传,推动民法典进医院、进机关、进校园、进基层、进企业,用法治力量守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。    
    
   
    《民法典》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更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行为准则与权利盾牌,它系统规定了生命健康、知情同意、隐私保护、医疗损害责任等核心内容,既守护患者就医安全,也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保驾护航。
 
 
1《民法典》守护患者:这些权利你应该知道
 
生命健康优先保障: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,医疗机构对危重患者负有法定救助义务,不得推诿、拒绝救治
知情同意更规范:从“书面同意”升级为“明确同意”,医务人员须详细说明病情、医疗措施、风险及替代方案。
病历与隐私受严格保护:患者有权查阅、复制全部病历资料;泄露患者隐私、擅自传播患者信息,无论是否造成损害,均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维权渠道更清晰:因药品、器械、血液等缺陷造成损害,患者可向医疗机构或生产厂家索赔;遇到医疗纠纷,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,“医闹”等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。
 
 
2《民法典》守护医者:这些底线与保障要牢记
 
过错责任为原则,依法界定责任:一般医疗损害以过错责任为主,医务人员已经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,不承担不当责任。
紧急救治有“护身符”:抢救生命垂危患者,无法取得患者或近亲属意见时,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,可立即实施急救,不承担侵权责任
病历管理是法律红线:遗失、伪造、篡改、隐匿销毁病历,将直接推定医疗机构过错;规范修改、真实留存病历,既是诊疗要求,更是法律义务。
执业安全受法律保护:明确禁止干扰医疗秩序、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,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
 
3《民法典》法治护航健康医患同心同行
 
医术是仁术,法律是铠甲。
《民法典》既守护患者安心就医、明白维权也保障医者依法执业、放心行医,在保护患者权益促进医学发展之间找到法治平衡点。
让我们一起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以《民法典》为指引,共筑和谐医患关系,共护全民健康福祉!